保险知识
信息宣传工作部   杜梅兼任
人身险保险金的申请流程
2021-11-17
人身险保险金的申请流程
①保险金的申请手续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其内容应与保险事故的事实相一致,不得漏项、隐瞒或编造虚假内容。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②保险公司的立案程序
保险公司收到给付申请书后一般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单证齐全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通知申请人;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并告知申请人,退还原始单证;
·单证不齐全,书面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补交,等单证符合要求后再行立案。
③理赔材料
(1)保险单、保险批单;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的,应提供已签字确认的《监护人领款声明书》、监护关系证明资料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3)公安、派出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伤残、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葬场的火葬证明;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住院费原始发票及费用清单、门诊费收据、病历及其它材料;
(5)保险公司根据具体赔案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照片等。
④理赔保险金支付时限的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
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