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消费提示
2021-09-29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消费提示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十二条规定,意外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通常,在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因此,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缺少任何一个要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购买意外险前,请您务必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等要及时咨询。比如,阅读意外险合同条款时,应就“意外伤害”“责任免除”等关键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并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收集并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供保险公司作出核定。在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后,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保险公司的理赔核定结果。在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要及时跟踪理赔进展,确保理赔金发放到位。
此外,需要提醒保险消费者的是,目前部分意外险是以卡式形式售卖,需要自己激活后方可有效。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没有激活的卡单将被视为无效保单。